为规范国有资产出让和交易行为,宁海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将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公有房屋出租和处置业务评估机构,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宁海县公有房屋出租和处置业务评估机构资格入围项目。
二、业务范围:宁海县公有房屋出租和处置评估等业务。
三、服务期限:三年(2017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
四、评估机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者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地产评估资格证书。
3、在宁海县有固定经营场所。
4、注册资产评估师或注册房地产估价师2名及以上,且具有相关注册师资格证书并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资及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文件。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2014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83555215。
五、审查方式和入围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以得分高低的原则确定不超过8家评估机构入围,若入围企业数不超过8家(含)则无需按照评分办法中第二项的评分内容再行审查评选。
六、公示时间: 2017年7月19日 — 7月20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财政局
宁海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应女士 电话:55868391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65131886
2017宁海县公有房屋出租和处置业务评估机构资格入围项目.doc